不存在的微博账号和言论自由

1 我的微博账号没有了
2022年10月13日下午,在全国各地二十大代表陆续抵京的日子里,四通桥附近发生了一些政治抗议活动。口号相当之激烈,在当下这个敏感的时间点,一瞬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本着基本的政治敏感,我深知这种事情很难在境内被公开讨论,却也不想保持沉默,于是微博上发了五个字——“北京·四通桥”。本以为没什么事,五分钟后收到微博管理员的私信,告知我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”,这条微博已经删除。

我也不是第一次被删微博,自然也没拿着当回事。直到晚些时候正常看消息,发现转发、评论、点赞等基本功能都受到了限制,提示“账号处于异常状态,请立即验证”,但是我登录和查看信息流又是正常的,不知道在哪里验证来解除异常状态。遂开个隐身窗口看了下个人主页——“该账号因被投诉违反 《微博社区公约》的相关规定,现已无法查看。” 得,被微博(平台)封号了。


了解国内政治生态和互联网平台的朋友应该知道,微博的封杀有两种形式:一种是“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”,这种通常是地方党委、政府(通常是警方)要求平台封禁的;另一类则是我遇到的,“违反 《微博社区公约》”,这种是平台自行中断用户服务。但是被删帖和被封禁是两个不同的理由,让我一时竟不知道究竟是为何被封杀。
2 要不要恢复账号
因为违反社区公约是平台作出的惩罚而非政府部门的要求,所以通常平台可以自行撤销该项惩罚。Google 查了一下关于微博账号解封的方法(有效性未做核验),基本上是签署“认错协议”,似乎还要手写签名,听说会记入平台档案,还要有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认错照片。该方案太欺负人,不能接受。
第二种方法说可以尝试往工信部投诉,但工信部应该是不直接处理,而是转给企业。
更新:转给了新浪微博处理,微博表示以社区公约第五条(政治相关)为依据,无法解封。
3 言论自由
言论自由其实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,每个人都在说、在用,但这个东西似乎缺乏一个明确的定义。我沐浴在欧风美雨中这么多年,对言论自由有一个浅薄的理解 —— 这是公民社会中国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—— 即公民享有针对公众事务或公权力进行言论表达,不应该受到审查及限制,也无需担心受到政府或他人报复。
我的理解,言论自由的本意是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。但自由是个相对的概念,从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。故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必须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,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响。换句话说,言论自由应当是有边界的,并不是无限扩展的自由 —— 举例来说,诽谤、中伤、威胁、煽动仇恨等都是不应当被容忍的。
同样地,我不认为把针对公权力的言论自由扩展到私人之间是合适的。尤其是在私人领地上,这个权力并不正当。比如在他人(自然人或公民)微博下的留言,其实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博主,评论者并不享有前叙级别的言论自由。博主可以自由地选择删除评论甚至拉黑评论者。但政府蓝V账户、平台(如新浪微博)并不具备这样的权力。即使平台行使此类权利,也应当有用户授权或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。
突然想起一个苏联笑话,“我们向来保证言论自由,但是不保证言论后的自由。 ”
4 煽动反抗?
这次的事情也确实炸出了一批人,不考虑国内人的安危煽动暴力反抗。我虽然不赞同躺平,但我更反对以卵击石、鸡蛋撞石墙。整体上我也比较赞同夏夕和公子沈的观点:


不要号召无畏的牺牲。活下去,比什么都重要。
5 关于润(RUN)
不多说,直接转一段 hayami 的话(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上那辆大巴车?):
润是一个选择,但润不是百药。对一个出生在这里的人来说,只要你在这里有家人,有朋友,有童年,有喜欢的电影院和街边小店,有爱过的人,有在街头散步时感受到“难以言表的,在记忆里无从归类的,混合着青柠檬味道的,像雪花在你还没意识到的时候落在肩头然后非常温柔地消逝的瞬间。”
所以有时候我觉得很悲哀,就像原罪一样。我们生下来就在那辆无处可逃的大巴上,往后用尽一生的力气,也只是驶向一片白茫茫的无依之地。




